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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处   日期:2017-06-07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布署,为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办理户口材料
  1.学生本人亲自办理,凭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楼102室综合科办理。
  2.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本人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要提供本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上“办理户口专用”。
  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从迁出之日算起。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自误。
  三、学生毕业后,户籍关系原则上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若一时不能迁回原籍的,可暂时保留在学院,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年。若两年内不及时迁出的,逾期相关部门将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相关业务,后果自负。
 
 
                                           保卫处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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