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来源:   日期:2025-06-17 11:36:03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学生毕业后,户口原则上应迁回原籍和工作单位。迁往本省其他市县的,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办理;需要迁往省外其他市县的,除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外,还要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以上材料外,还要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统一办理地点:学校行政办公楼102室


    二、为方便应届毕业生继续升学或就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籍关系可在毕业后暂时在学校存放两年。毕业生户籍关系在学校保管两年期间,随时可迁往工作地区或迁回原籍。两年后应及时迁出,逾期不迁出的将不再受理与户口相关的其他业务


  三、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部门跨省通办受理


友情链接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意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