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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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处   日期:2018-01-09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和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7﹞123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办﹝2017﹞12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寒假各项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和值班安排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6日至3月2日,回校报到、注册时间为3月3日17:00前,教材发放和大扫除时间为3月4日,正式上课时间为3月5日。
  2.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至2月27日(2018年2月16日春节),正式上班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二)寒假值班安排及要求
  1.学院党政办公室根据学院的部署和要求,对寒假期间的值班作出安排(详见附件1)。带班学院领导为当天值班总负责人,当天值班中层干部为当天值班负责人,值班的保卫处行政人员为当天值班直接责任人。
  2. 值班中层领导为值班当天负责人,当天必须到校值班,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地点为本人办公室,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值班记录设在学院南门保安室)。凡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当天的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置。 
  3.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安排好本部门(单位)寒假期间的值班,并做好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
  二、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教育
  1.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着重在防火、防盗、防潮、防诈骗等方面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消除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学工系统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学生,特别是要做好学生离校返乡和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
  3.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假期和春节期间,针对留校的国内学生、留学生,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管理,满足假期留校学生在住宿、用餐等方面的需求。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检查
集中检查由学院安全办牵头,由相关成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全院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区域划分及检查小组如下:
  1.行政楼:党政办公室
     2.教学楼:教务处
     3.实训楼:实训中心
     4.图书馆:图书馆
     5.学生宿舍:学生工作处
     6.食堂、澡堂、教师公寓、校园及工地:后勤处
     7.体育馆、体育场地:人文艺术学院
     8.校门、交通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保卫处
     9.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师资培训中心
  (三)安全隐患排查报送及整改
  1.排查发现的问题涉及校舍安全和日常水电维修项目的直接报送后勤处,教学设备维修报实训中心,涉及消防、治安、交通隐患、社会稳定的报安全办,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的由本部门、本单位自行解决。
  2.各排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工作,完成排查后按区域分类汇总填写排查表(到保卫处网站下载),于2018年1月10日下午5:00前统一送至安全办(行政楼102办公室)。
  3.各部门、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牵头部门反映,妥善做好整改工作。
  (四)做好安全工作年度总结
  为向省教育厅和省委教育工委报送安全稳定工作年度总结,请各部门、各单位就2017年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安全防范、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进行总结。总结要求简明扼要,讲清要点,内容充实,切忌大话空话。工作总结请以纸质版盖章,于2018年1月12日17:00前,报安全办建立学院安全工作台账,同时将电子版发到hnjmab@163.com。
  联系人:符喜婵   联系电话:65910515。
  三、送温暖及排忧解难工作
  组织人事处、工会等部门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好对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心实意地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师生心坎上。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注意倾听师生意见,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做深做透思想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和假期。
     2. 2018年寒假保卫处行政干部值班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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