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督﹝2018﹞5号)精神及2月28日学院开学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安全教育、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与交通安全管理、电气及消防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排查方式及时间
(一)以部门、单位自查与学院安全办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3月5日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
(三)学院安全办于3月6日前组织相关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督查。督查分工如下:
三、问题整改与报送
(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自行解决的立即予以整改,不能予以整改的(紧急的按下列分类通过电话等方式先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全隐患排查表》一式五份(见附件),一份自存备查,另外四份(盖章)于3月5日17:00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送到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和实训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电子文档同时发到相应部门的邮箱)。
(二)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实训中心按照以下分类,对安全隐患排查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筛选和整改,并以书面报告(盖章)形式向学院安全办报告。
1.学生工作处:涉及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以及学生宿舍管理等问题;
2.后勤处:电气设备设施和用电安全,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校舍安全、出租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3.保卫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消防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反恐防范、非法传教等影响校园稳定等问题;
4.实训中心:教学及办公设备设施,高校实验室和实训室安全规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督查成员部门将督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学院安全办报告。
(四)以上两类报告材料,请于3月7日17:00前报送到学院安全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hnjmab@163.com。
联系人:符喜婵 联系电话:65910515。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